張家口新聞網訊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,藥店起著“前沿哨點”的作用,那么到藥房買藥有什么要求?買哪些藥需要登記?為什么要登記?
“我來給孩子買感冒沖劑?!?0月25日上午,市民李強來到橋東區(qū)紅旗樓附近的華佗藥房,剛剛走到藥店門前,店員便提醒他戴好口罩,拿出手機掃碼、亮碼進店。
進店測量體溫后,李強說明了購藥需求,店員要求出示身份證實名登記信息,內容包括,姓名、身份證號、聯系電話、詳細住址、購藥人體溫、用藥人體溫、購藥品種和購藥原因?!暗陠T要求寫地址的時候要精確到門牌號,由于我買的是感冒藥,還需要出示身份證?!?/p>
進入藥店,李強被告知不能在店內隨意走動,在藥店門口區(qū)域等待取藥。拿到藥物后,李強還獲得了附贈的抗原檢測試劑。店員告訴他,24小時內,藥店店員會對他進行追蹤回訪,詢問孩子的體征,還有抗原檢測結果。
和許多到藥店購藥的市民一樣,李強有一個疑問:進店購藥的程序能不能省去?為何要如此詳細地填寫信息?
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藥品流通監(jiān)管科科長謝菊介紹,藥店分散于城市各處,如果能夠按照規(guī)定登記、問詢,便能掌握疫情防控預警層面最關鍵的信息,為疫情防控爭取到更早一步的處置時機,也對流調工作具有重要意義。
目前我市各藥店執(zhí)行“一戴一測一掃兩查驗”規(guī)定,購買退熱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菌素、感冒等藥物的人員需要出示身份證進行實名登記。市民在藥店購藥時,要帶好身份證,做好個人防護,主動如實登記信息,積極配合各項防疫規(guī)定。(記者 武雅楠 通訊員 張麗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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